(一)明确事故责任: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值,这是赔偿的基础。
(二)对方全责时的索赔:先让对方交强险理赔,不足部分找其商业三者险,还有不足则向对方个人索赔。要及时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提供相关资料。
(三)己方有责任时的处理:通知己方保险公司,在车损险等范围内赔偿己方损失。超出部分按责任比值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四)协商不成的解决途径:若协商不成,可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无果则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