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款;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且有过错的发包人要担责,双方有争议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于工程价款的处理依据工程验收结果而定。工程验收合格,参照约定折价补偿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避免发包人不当得利;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未完成合格工程交付,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若工程经修复后合格,让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合理体现了其对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而发包人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责任,符合过错责任原则。当双方就工程款等问题产生争议,提供多种解决途径能让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建筑施工合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