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离职的话从离职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但时效并非固定不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
2.当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3.建议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主张自己的权利,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要密切关注仲裁时效,若时效临近,可通过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方式使时效中断。同时,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无法申请仲裁时,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