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实查封合法性:查看法院查封裁定书,确认查封法院及依据的法律文书,若查封违法,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
(二)对债务有异议:准备证据,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证明债务已清偿或不存在等。
(三)债务属实: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请求其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四)协商不成:积极应诉,配合法院执行程序。
(五)房子拍卖:关注拍卖情况,符合条件可参与竞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