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程款支付时间确定有两种方式,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工程交付、结算等情况确定,产生纠纷可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的,就依照约定执行。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若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工程未交付且价款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实践中,因支付时间产生纠纷很常见,当事人要收集合同、交付凭证、结算文件等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如果您在工程款支付时间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