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尝试协商,直接与债务人沟通,明确债务与还款要求,争取达成还款协议,高效又能维持和气。
(二)协商不成,发催款函,以书面形式催讨债务,产生威慑。
(三)通过第三方调解,找双方信任的人或专业机构居中协调。
(四)以上不行就走法律途径,准备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条件法院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若其15日内不提书面异议又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也可直接起诉,获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