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原告而言,若决定离婚诉讼,应按时出庭,避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否则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还可能面临缺席判决。
(二)对于被告来说,收到传票后也应积极出庭,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三)想让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要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