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质保期后一般商家无免费维修等质保义务,但能证明商品问题源于商家过错,如产品有隐蔽瑕疵、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商家需担责,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商家过错。
(二)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即便过了质保期,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此时消费者要注意收集欺诈相关证据。
(三)商家对已过质保期商品作出新的质量承诺或服务约定,需按新约定履行责任,消费者要留存好相关约定的证据。
(四)消费者维权时要积极收集购买凭证、商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