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小吃经营所得和积累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发现一方有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对于一方婚前投入小吃生意的资金,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
(二)子女抚养:根据子女年龄情况,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已满两周岁,提供自身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子女已满八周岁,提前与子女沟通,尊重其意愿。
(三)其他权益:若一方生活困难,可收集困难证明材料请求对方帮助;若一方有过错,收集过错证据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