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当遇到欠钱不还且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可向法院提出该申请,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里支付借款。
(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便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其应诉。公告期结束,债务人不应诉,法院审理后会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途径执行其财产偿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