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证据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认定需综合考虑发现时间、证据来源及对裁判的影响。发现时间上,必须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才发现,原审期间已存在且可获取却未提交的通常不算。证据来源应为新产生或新挖掘的,像新证人证言、新书证等。影响裁判方面,要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证明原裁判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
2.法院在实践中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证据形成时间及当事人未能在原审提供证据的原因等综合判断。当事人以新证据申请再审,需说明逾期提供理由。
3.建议当事人在原审中尽力收集并提供证据,避免因疏忽错过提交时机。若有新证据需申请再审,应清晰说明逾期提供的合理理由。法院则应严格依据规定,全面综合审查新证据,确保司法裁判的公平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