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名下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夫妻一般无权分割;若夫妻对拆迁房建设出资、因户籍获拆迁利益、按人口补偿有份额或安置房屋考虑夫妻因素,可主张相应权益,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父母名下的拆迁房登记在其名下,所有权归父母,离婚时夫妻双方自然无权分割。然而,当夫妻双方对拆迁房建设有出资,或者因一方户籍等因素使夫妻获得拆迁利益时,夫妻对相应利益享有权益。若拆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相应份额属于夫妻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安置房屋若考虑了夫妻双方因素,需结合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夫妻权益并合理分配。双方能协商解决最好,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如果在拆迁房分割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