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存入的个人名义存款,属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用与另一方分割。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收入,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该存款归一方所有的,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