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股东未经合法程序私自拿走公司货款的情况,公司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财务记录、转账凭证等,以证明股东拿走货款的事实和金额。然后要求股东返还货款,若股东拒不返还,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司法力量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若股东拿货款有正当理由,公司要及时查看是否有相应的合同、决议等文件证明。若文件缺失,应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