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倘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作出判决,判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则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若婚前一方是以全款方式购买房屋,并且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此房产明确属于其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关键取决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产权登记状况以及还贷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房产性质的判定,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夫妻财产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