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家属会见存在条件限制。侦查阶段家属一般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家属经办案机关同意且经公安机关批准,方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若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近亲属。会见要按看守所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特殊情况如涉及国家秘密等案件,会见会受限。会见时要遵守看守所规定和秩序,不能违规。案件处于特殊侦查阶段等特定情况,会见也会受相应约束。具体会见条件依案件所处阶段及相关规定确定。比如在某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阶段,其家属就无法会见,只能等待案件进入合适阶段,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才有机会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进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