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证明自己不是公司股东,除了上述方法,还可寻找代持协议等文件。若存在他人冒用自己名义成为股东的情况,可能会有相关代持的书面文件或其他能表明代持关系的证据。
(二)可以找公司其他股东、高管等相关人员作证。让他们出具书面证言,证明自己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也不具备股东身份。
(三)检查公司设立或股权变更过程中的签字情况。若相关文件上自己的签字是伪造的,可通过笔迹鉴定来证明非本人签字,从而证明自己并非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被冒用名义成为股东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其股东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