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协助法院查财产,主动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像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若对方有财产却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要求法院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二)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若用人单位是企业且无财产执行,查看其股东有无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有的话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