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事人一方直接申请鉴定不符合受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双方共同委托,单方申请无法确保公平性和双方参与度。
(2)多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争议,一所医学会受理后其他不再重复受理,可避免资源浪费和鉴定结果冲突。
(3)已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医疗事故争议,司法途径已解决纠纷,无需再鉴定,体现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4)当事人已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委托除外),司法程序优先,不再启动鉴定程序,以保证法律程序的有序进行。
(5)非法行医造成的损害不在鉴定范畴,因其本身违法,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处理。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也不予受理,确保鉴定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提醒:遇到医疗纠纷时,需了解申请鉴定的条件和限制,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被受理,建议咨询以明确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