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债务人来说,若为婚前个人债务,明确该债务由自己承担,避免让配偶陷入不必要债务纠纷。要保留好能证明债务为婚前个人行为的相关证据,如借款时间记录、资金用途说明等。
(二)对于债权人而言,若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若认为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资金流向证明等,以便向债务人及其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对于债务人配偶,若债权人要求承担婚前债务,先确定债务性质。若无证据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可拒绝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