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起诉离婚时,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家暴的报警记录等,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增加判离几率。
(二)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处理方案。若无法协商一致,要积极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明、银行账户明细等,以便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对于子女抚养,若子女未成年,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提供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若子女八周岁以上,尊重其真实意愿并留存相关沟通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