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的前后内容,明显系后边的“生”字是错别字,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双方能够达成一个补充协议对此进行说明的话最好。万一对方不愿意,那么本律师认为,从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真实意图可以判断出,后面的“生效”明显是笔误,因为前面已经提到了“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这是符合签订合同最真实目的的。后面的“生效”条件是不符合签订合同目的的,因为没有有效的合同,何谈谈结算问题?将结算完工程款以后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符合基本逻辑的,是不符合当事人签订合同、交易目的的。据此分析可以得出后面的“生效”着实是笔误,实为“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