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不过要是母方存在严重疾病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则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像双方经济状况,能给子女提供更好生活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抚养能力和条件,涵盖教育程度、生活环境稳定性等方面;子女意愿也很重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会被着重考虑;还有双方品德等因素。另外,当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时,双方都想让子女与自己共同生活,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意愿也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加以考量。总之,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就是要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出发点。在实际情况中,这些因素都需要全面细致地分析,以便做出最符合子女利益的抚养权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