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立案费用通常是由申请方先垫付。在强制清算程序里,要是清算程序结束,并且存在剩余财产,那么这笔费用会从剩余财产里优先支付。要是最终清算财产没办法支付清算费用,致使清算程序没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终结,费用就由申请方自己承担。就好比公司股东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立案费用要股东先垫付。要是清算后有剩余财产,会先支付包含立案费在内的清算费用;要是财产不够支付,股东就得自己承担这笔费用。总之,费用承担是依据清算结果来确定的,这样能体现公平合理原则,也契合清算实际情况。这是因为在强制清算中,先由申请方垫付费用,后续根据财产状况来决定费用的最终承担方,能保证清算程序顺利开展,同时也保障了各方的权益,使得费用承担与清算的实际成果相匹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