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里,通常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要是饲养的动物致使他人遭受损害,那么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举证责任,首先得由受害人证明自己受到了动物的侵害,这涵盖了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打个比方,得证明自己被狗咬伤了,而且伤口和被狗咬这件事存在关联。
要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想要免除责任,就得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比如说,能证明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的,就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像受害人主动去挑衅动物从而被伤到,饲养人就能依据这个来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总之,先是受害人举证损害事实等情况,然后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免责事由进行举证,通过这样来确定动物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