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进行财产特殊处理,应清楚即便二婚,在无财产约定时,婚前财产所有权不会因结婚改变,保留好财产购买凭证等证明是婚前购买的材料。比如房产、车辆的购买合同及付款凭证等。
(二)若希望对二婚前财产进行特殊处理,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内容,且协议要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要区分是孳息、自然增值还是共同经营管理产生的,若为后者,需在财产分配时做好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