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肖像露出不一定就构成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得满足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还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等条件才行。要是仅仅只是单纯露出肖像,没有用于商业广告、推销产品这类营利活动,也没对肖像权人造成其他不好的影响,通常是不构成侵权的。然而要是未经同意把他人肖像用于盈利目的,像制作商业海报、印在商品包装上,又或者是恶意丑化、歪曲他人肖像,那就是侵犯了肖像权。一旦肖像权被侵犯,肖像权人有权利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还能要求赔偿损失。总之,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需要综合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比如当事人只是在某个场景中被无意拍到了面部,但拍摄者没有将其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没有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侵权。但要是拍摄者把当事人的照片用于制作产品宣传海报,以此来获取利益,那这就很可能构成了对当事人肖像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