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立案金额一般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较大”是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也就意味着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这个标准,公安机关通常会对网络诈骗案件立案侦查。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一般经济发达地区的立案标准可能会相对高些,如有些地方可能将立案金额提高到5000元或10000元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可能低至3000元。
此外,即便诈骗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或者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也会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