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认定刑法贪污罪共犯,要从共同贪污故意和共同贪污行为两方面考量。共同贪污故意要求各行为人对共同贪污行为认识一致,且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有犯意联络并相互配合实施犯罪,即为存在共同故意。
(2)共同贪污行为是各共犯行为相互联系配合形成有机整体。各行为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分工协作,无论行为方式和参与程度如何,只要对贪污结果有作用,都属于共同贪污行为。
(3)一般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司法实践中需综合主客观因素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共犯。
提醒:
在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共犯时,情况复杂多样,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