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遭遇工伤需暂停工作治疗时,要明确自己有停工留薪期工资,而非“误工费”。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计算工资时,若工作已满12个月,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算术平均值算;未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工资算术平均值算;未满1个月,按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算。
(三)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