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不要求必须分居满二年,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张因分居离婚需举证,若第一次判不离后又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应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但分居二年不是起诉离婚的必要前提。无论是否分居或分居时长不足二年,当事人都可起诉。不过,若以分居为由主张离婚,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分居是因感情不和且已满二年。在实际操作中,证明分居及原因存在一定难度,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能提升胜诉可能性。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此时法院应当准予。若大家在离婚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