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争议较小、关系相对缓和,可优先选择协商解决,节省时间和精力,友好解决问题。
(二)若双方分歧较大,但仍希望在相对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下解决,可在规定的1年期限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三)若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重大分歧,或协商、调解无法达成满意结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