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程转包是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责任义务,将全部工程或肢解后转给他人的行为,有多种情形可认定,认定需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工程转包违反了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民法典》中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当出现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转让、肢解转让,未派驻关键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未履职,以及由其他单位采购本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等情况时,可认定为工程转包。不过,在实际判定是否为工程转包时,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施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果您在工程建设中遇到可能涉及工程转包的问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