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案件的管辖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要是合伙协议里有约定,那就按照协议里指定的管辖法院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因为合同纠纷去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伙纠纷里,如果合伙没有实际履行,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又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那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合伙实际履行了,实际履行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这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另外,要是涉及专属管辖规定的,像不动产相关纠纷等,就得依照专属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要注意,具体的案件得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分析判断,才能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员工甲和员工乙有合伙纠纷,他们当初没在合伙协议里约定管辖法院,后来合伙实际履行了,那么实际履行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此时员工甲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实际履行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