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房多卖时经公证的合同不必然优先,房屋所有权归属按已办理登记、先行合法占有、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公证合同买受人可能只能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在一房多卖情况中,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判定有相应规则。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若都未办理登记,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优先;既未登记也未占有的,要综合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确定。公证只是证明合同真实合法,不能让合同有优先效力。比如卖方和一方签合同并公证后,又把房子卖给他人且完成过户,已过户的买受人取得产权,签公证合同的买受人只能依合同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如果您遇到类似一房多卖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