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做生意进行利益分配时,若有合伙协议约定,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尊重合伙人之间最初的意思表示。
(二)若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先由合伙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按新方案分配。
(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益,实缴出资多则分配多。
(四)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合伙人平均分配利益。
(五)分配要遵循公平、公平、诚信原则,综合考虑各合伙人的贡献、风险承担等因素。
(六)利益分配前核算合伙期间的成本、债务等,确保分配的是合法净利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