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债权人可收集股东出资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验资报告等,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若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债权人可通过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确定清算义务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并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且有股东或第三人承诺担责的,债权人可依据承诺文件,直接要求承诺人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公司债务承担中,股东或第三人作出承诺后,就应按照约定履行承担债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