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被告缺席判决后的执行流程是这样的。原告要向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启动执行程序的第一步。法院受理了这个申请之后,就会给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间内,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是被执行人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去履行,那法院就有权力采取很多执行措施。像去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要是经过核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用来执行,法院有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一旦之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随时都能够申请恢复执行。而且法院还能够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此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整个流程就是这样,通过这些执行手段,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在实际情况中,每一个环节都很关键,原告和法院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让法律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