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人若需跨区活动,要提前规划,明确合理理由,比如治疗疾病、处理重要家庭事务等,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二)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等待执行机关审批,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配合执行机关的询问和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