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其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补偿金,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得到清偿,员工应了解自身权益范围。
(二)员工需积极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时间导致权益受损。
(三)若公司未主动支付上述款项,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凭借生效法律文书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受偿。
(四)公司破产致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可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员工可关注相关申请条件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