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人单位超过约定工资支付时间未发工资,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局投诉。平时需留意工资支付的约定日期,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要注意工资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发放。
(二)若单位拖欠工资达1个支付周期,劳动者先尝试与单位协商,沟通工资发放事宜。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四)若单位逾期不支付,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
(五)若对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结果不满,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