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时可申请减刑,两次减刑间隔一年以上,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两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九个月,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一年六个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满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等条件时可减刑。对于四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一年六个月后起,若符合条件就能申请。但为确保刑罚的严肃性和改造效果,规定两次减刑间隔要一年以上。同时,为保障刑罚的基本威慑力,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四年刑期至少要执行两年。在减刑幅度上,根据悔改或立功程度不同,分别限制为不超过九个月和一年六个月。如果大家对减刑的具体条件、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