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三百万案件,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主动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其谅解。
(三)若嫌疑人是累犯等有从重处罚情节,要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