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参与团伙诈骗五万元的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若有立功线索,要积极提供,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
(二)嫌疑人及其家属应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三)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嫌疑人要认罪认罚,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