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条两年后还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追索权,二是诉讼时效,
1、只要欠款未还,而你又没有明确放弃,即一直享有追索权,可以一直讨要,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2、关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已知权利被侵害开始计算。你的欠条上写明2年后归还,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欠条日期2年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从这天开始,如果2年之内你没有向催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年后人民法院不再保护。但是如果2年内拟向对方催要,并有对方签字确认的证据(包括重写欠条),在诉讼时效立即中断,重新开始计算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