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经济纠纷,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尽快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对于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况,记住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应保留相关证据,待障碍消除后注意剩余诉讼时效时间。
(四)当出现能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时,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便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