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委托承包食堂保证金能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且承包方无违约行为应退还,有违约行为发包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双方签订的委托承包食堂合同对保证金退还事宜有明确约定,那么就应按照约定来处理。当约定的退还条件成就时,发包方理应退还保证金。倘若合同未作约定,承包方在全面、适当地履行完承包合同义务且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保证金应当退还。这是因为保证金的本质是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情形时,保证金的担保功能便已实现,继续占有缺乏依据。相反,若承包方出现违约行为,发包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果对委托承包食堂保证金退还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