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主要看购房时间和出资情况。如果是婚前男方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登记结婚,房屋一般会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前男方出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话,情况会复杂一些。首付部分可能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但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
1. 如果已经发生这种情况,建议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
2. 如果还未购房,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购房款的出资性质和房屋权属
3. 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房屋归属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