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且涉案4万,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相关犯罪。应立即停止出借,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提供无主观故意证据,收到司法通知按时到场,若构成犯罪积极退赃认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且涉案4万,符合该罪的部分构成要件。立即停止出借行为并向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是避免自身风险扩大和配合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必要举措。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他人犯罪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则可能不构成犯罪。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若面临此类情况,专业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随时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