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要及时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的意愿。
(二)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文件、遗嘱等,以此证明自己享有继承权和申请变更的资格。
(三)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提供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若无人继承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被执行人可关注法院动态,如执行程序终结,自身相应义务也随之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